自2016年9月30日开始,腾讯公司旗下“腾讯互娱魔方工作室群”(以下简称“魔方”)公众号将向本公众号的积分注册用户(以下称“用户”或“您”)推出积分兑换商品的福利,用户在获取、使用该积分的应遵守如下规则:
用户可通过如下方式获得积分(每种方式下获取积分的具体规则,腾讯公司可在各方式下另行规定):
(1)“积分注册”获得一次性相应积分,具体为:用户在关注“腾讯互娱魔方工作室群”公众号后进入 “游戏节”页面进行积分注册;如首次直接填积分注册的,可一次性获得5积分;
(2)用户每月在“游戏节”页面进行每次抽奖获得38-258积分不等;
(3)参加魔方工作室群推出的不同的游戏体验,1次活动可获得20-500积分不等;
(4)参加魔方工作室群举办的魔方玩家会各类活动都可能会有相应的积分。
1、您通过上述第一条规定获取的积分仅能用于兑换即将推出的“腾讯互娱魔方工作室群”公众号菜单积分商城(以下称“积分商城”)中的商品,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2、当您的积分累计到一定数量后,可在积分商城中按照该商城相应的规则兑换相应的商品,即将推出的可兑换商品或服务(为描述方便,以下统称“商品”)包括:Q币、相应电子产品、游戏周边、游戏礼包。例如:当您累积到5000积分时可以兑换iPhone 7(具体商品的规格、型号、颜色等详见商场描述),当然也可以在该5000积分额度内兑换其他商品。
3、积分商城中的商品是有数量限制的,且腾讯公司可能会根据运营情况每半年或定期更新一次。当某件商品兑换完毕时,会显示“数量不足”,[请填写]您将无法兑换。因此,当您的积分累积到可以兑换积分商城中的某件商品时,腾讯公司并不保证您一定能兑换到该商品。
4、您获取的积分是有期限限制的,一旦积分超过该期限未使用完的,该积分将作废,并且清零, 具体如下:
(1)您自2016年9月3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取的积分,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您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前述期间获得的积分,否则未使用玩的积分将作废,并清零。
(2)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您获取的积分将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单位有效。即在该自然年度内获得的积分仅在该自然年度内有效,如该积分在该自然年度内未使用完毕的,将作废,并清零,并不会累积到下一自然年度,下一自然年度的积分从零重新开始计算。
1、除上述第一条规定的可以获取积分的方式外,用户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或腾讯公司认为作弊的方式,或其他腾讯公司不予认可的方式)获取积[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分。否则,该等积分将视为无效,且腾讯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禁止用户参与魔方举办的各项活动;
(2)将用户账户中的所有积分清零;
(3)取消用户在积分商城兑换商品的资格。如用户已利用上述无效积分兑换了相应商品的,魔方有权要求用户退还该商品,如该商品已被使用或损坏的,用户应按价赔偿(即按照腾讯公司购买该商品的价格进行赔偿)。
2、用户在积分商城兑换商品的,如您兑换的商品为Q币、游戏礼包等虚拟商品的,将发放到您积分注册时填写的QQ号码中;如您兑换的商品为电子产品、游戏周边等实物商品的,应按照积分商城规则向腾讯公司提供收货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或联系地址等信息,以便将商务商品快递给您。快递实物商品产生的快递费用由腾讯承担。腾讯公司发货后包括路途中产生的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3、奖品送出不退换
4、您知悉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理解并同意,如因不可抗力、网络迟延、通讯线路故障、计算机大规模瘫痪及活动中存在大面积作弊行为等非腾讯公司原因致使有关积分兑换商品等活动出现异常情况或难以继续开展的,腾讯公司有权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等措施,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腾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用户与腾讯公司因本规则产生任何争议的,用户与腾讯公司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和腾讯公司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腾讯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